3 月 11 日,2024 赛季中超联赛结束了第二轮争夺。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老师结合本轮的具体案例,为球迷朋友们带来专业的裁判解读。
| 深圳新鹏城vs 天津津门虎
争议判罚:杨梓豪在上抢深圳队的周大地时,双方倒地。主裁判戴弋戈判罚抢球的杨梓豪犯规,但是慢放动作显示,在杨梓豪上抢的一瞬间,周大地有一个转身并蹬踏的动作。
王学智:津门虎队员在即将与对方争抢球的一瞬间,深圳新鹏城的 8 号队员抬腿亮鞋底率先蹬到对方,裁判员未能及时识别犯规动作的先后,判罚主队犯规,这是一次反判。双方队员的动作均构成黄牌。
无论执法本场比赛的主裁判戴弋戈最终判杨梓豪犯规,还是 “智评裁判” 给出二人动作均属犯规的结论。
显然,这是基于裁判规则给出的标准答案;
显然,这样的判断与球迷的观感大相径庭。
杨梓豪的膝盖被蹬出了血洞
之所以裁判员认为杨梓豪犯规,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球权在深圳队脚下,杨梓豪是上抢一方,是行使拼抢动作的主动一方。
在这次球权争夺中处于 “被动” 位置的周大地在与杨梓豪相撞之前,并没有选择正面和杨梓豪相撞,而是采取了转身护球的动作。
但是转身护球为什么要双脚离地跳起?转身护球又为什么要有一只脚鞋钉向后?
以上两个问题,是 “护球” 这一动作目的所不能解释。
那一刻,除了周大地本人,没人能解释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一个动作,或许,我们称其为习惯或直觉使然吧……
或许,从周大地是在护球的角度出发,VAR 也很难认定这个动作是主动地亮靴底蹬踏,不具备将其认定为红牌的条件,也没有提示主裁判回看。
只能说,杨梓豪这次是吃了一个暗亏。
同时,这次判例也在提醒执行高位逼抢战术的津门虎队全体队员,拼没有错,但一定要学会在场上保护自己。
| 沧州雄狮vs 成都蓉城
争议判罚:沧州雄狮的奥塔博尔踢倒了成都蓉城的外援费利佩,奥塔博尔的脚在下落的时候,鞋底刮蹭到了费利佩的大腿,主裁判给踢人的奥塔博尔出示一张黄牌。
王学智:沧州队外援与对方争夺反弹球时,故意蹬踏对方的大腿,致使其受伤,这是故意踢人的严重犯规,理应出示红牌,近在咫尺的裁判员降格处理了。
|山东泰山 vs 北京国安
争议判罚:北京国安队一次后场长传,进攻方此时处在了越位位置抢球。助理裁判已经举旗,攻方队员并没有拿到皮球,主裁判马宁示意这是一个界外球。
王学智: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一瞬间被守方拦截出边线,此时的越位尚未形成,助理裁判在未能准确判断越位与否的情况下的信号被裁判员否决并判攻方掷界外球是符合规则精神的。
争议判罚:北京国安将球迅速推进到前场后,林良铭前插时处于越位位置,不过林良铭并没有直接参与进攻,而是阻拦了一下山东泰山的防守球员。助理裁判举旗后,北京国安将球打进。
王学智:首先应该肯定,北京国安队利用了反越位战术,利用越位位置队员做掩护,诱惑对方防守队员,其同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高速插上射门。这是目前世界强队运用的进攻战术。
遗憾的是,北京国安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忘记了自己的处境,主动接近来球,干扰了对方队员向球的方向移动,影响了处理球能力。
助理裁判举旗的时机恰到好处,裁判员判罚越位是符合规则精神的。
值得国安队反思的是,反越位战术需要多人的协同配合,尤其是处在越位位置的球员在同伴传球一瞬间应主动回撤,做出不参与进攻的表示,回撤的路线不能影响对方防守。
如果助理裁判面对双方复杂的位置变化无法做出精准的判断越位与否,可采用延迟举旗的方式待此次进攻完成后再举旗示意。给裁判员与视频助理裁判留出决策的时间。
|浙江队 vs 上海海港
争议判罚:上海海港的进攻被浙江队阻拦了第一下后,海港队继续控制球权。经过连续传递之后,武磊杀到了罚球区内被对方绊倒,主裁判买买提江果断判罚了点球。此时 VAR 介入,VAR 查看的是中场双方进行拼抢时,上海海港的队员阻挡浙江队球员的动作。买买提江在观看了 VAR 回放后,认定上海海港队员犯规,点球的判罚随之也被取消。
王学智:上海海港与浙江队球员在中后场的争抢过程中,上海海港队员有明显故意阻挡对方的犯规动作,处于高速跑动中的裁判员未能及时鸣哨,待球发展到对方罚球区同队队员被踢倒,裁判员判罚点球后收到视频助理裁判的信号,勇于及时纠错是明智的选择。
这一案例的追溯符合规则精神及 VAR 的操作原则。裁判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做出有利于犯规队的判罚。规则是简单明了的,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用所谓的 “尺度” 约束裁判员。
|南通支云 vs 武汉三镇
争议判罚:恩里克的小腿被门将薛庆浩刚好蹬踏到。主裁判李海新第一时间判双方都不犯规,VAR 进行提示后,李海鑫进行了改判,判罚黄点套餐,黄牌给到了南通支云的门将薛庆浩。
王学智:发生在守方球门区附近的守门员与攻方队员的争抢是守门员在不可能得到球的情况下,将对方踢倒,这是明显清晰的黄点套餐。
裁判员的选位重叠,视频助理裁判的提示及时,避免了影响得失分的漏判。
王学智:铸钢有一道重要的工序叫 “淬火”,把滚烫的火锭放到寒水里急骤降温,由此炼之成器。由此可见,裁判员也应在实践中磨练,逐步完成 “淬火” 的转变。
人生的许多辉煌,不在于狂热地宣泄,而在于冷静地凝结。